推薦獎金說明


★注意:以下任一種狀況均不能領取推薦獎金:
(1)
被推薦人分期期數在9(含)以下
(2)
被推薦人分期總額在25000()以下者
(3)申請兩個帳號,自己推薦自己
(4)被推薦人實體店面購買不能領取

★詳細說明

使用方法:我要當推薦人

(1)立即註冊

(2)會員中心>我的推薦碼

(3)我們提供推薦方式有

1.FB推薦:兩種方式,一、點選「商品頁」推薦碼拿獎金下方點選F字樣,使用FB分享推薦;二、首頁左上方,點選F字樣,使用FB分享推薦。當別人透過此分享連結到樂分期網站購物註冊時,就會自動帶入您的推薦碼。

2.利用會員中心>分享我的推薦碼網址>將網址轉貼部落格網站LINEEmail給親朋好友。

3.直接告訴您的朋友註冊時輸入您的推薦碼。

(4)朋友購物成功訂單狀態為已完成+15

(5)每推薦一位親友首次購物推薦人可得1,000元現金(每位會員僅限輸入一次推薦碼及計算一次推薦金)

(6)會員中心>目前推薦金查詢/領取,可查詢目前推薦狀況及申請領取推薦金,每月20結算一次,有申請才會匯款喔!

範例12016/03/20請款,將於2016/4/25匯款至您的指定帳戶。

範例22016/03/21請款,已超過當月截止日20號,將視為4月份請款,將於2016/5/25匯款至您的指定帳戶。

(7)付款方式一律採電匯,不接受親自取款,撥款日遇到例假日則順延。

(8)推薦計算期間為訂單完成日期從去年11/1至今年10/31每年12/1將結清當年度未領推薦金(本公司將不主動通知,若未申請視同放棄不可要求補領)

(9)請款金額需大於等於1,000元方可領款,且每次申請需先扣30元匯款手續費已申請領取後將清空已領推薦金且不可以要求取消領款。(請款金額門檻依當時網站公告規定辦理)

 

會員中心 > 目前推薦金查詢/領取

(1)會員中心>目前推薦金查詢/領取

當確定可以領取獎金時,會顯示「領取推薦獎金」按鈕,

申請金需超過目前設定的數值,每次領取獎金會收取固定手續費30元,

點下去即刻秀出填寫領取獎金基本資料。

請詳細填寫申請人之個人存摺戶名、本人戶頭之匯款銀行名稱、分行名稱及匯款帳號。並上傳申請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及存摺封面。確認資料無誤後,點選【立即申請】按鈕,會再跳一訊息「是否確認申請,領取後將清空已領推薦金且不可以要求取消領款?」,申請者可再次確認點擊[確認][取消]。若點選[確認]就會跳出下面訊息,表示申請成功。

 


會員中心 > 已領推薦金查詢

可以看到歷次申請獎金日期、金額等資訊。